摘要:正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上對外開放活動的不斷開展,在我國境內擁有大量海外私人投資。一旦外國企業破產,勢必會對其在我國境內的投資造成影響。那么,外國企業破產對我國的影響究竟表現在哪些方面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不妨先來看看幾則典型的涉外破產糾紛案例。案例一:一九八三年,一家外國企業由于經營不善,在其本國被法院宣告破產。依據其本國法,債權人有權接管包括破產人在國外資產在內的全部財產。由于破產人曾在我國境內投資興辦一獨資企業,因此,破產宣告后,外國債權人遂委派接管人進入我國境內,宣布對這家獨資企業進行接管。在處理本案過程中,我國有關方面拒絕承認接管人的權利,理由是,破產人的財產位于我國境內,應受我國的管轄。盡管在本案中,我國有關方面并未直接提出外國破產宣告及于我國之域內效力的問題,但是,從其基本立場來看,顯然是拒絕承認這種效力的。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