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世紀初期的美國,對犯罪少年、受忽略的少年以及流浪街頭的少年的處置與成年罪犯是一樣的.后來出現的各種少年救助運動是少年法庭誕生的前奏和準備,盡管現代學者一般認為早期的救助少年者主要是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是出于慈愛.1900年美國少年法庭的設立開創了少年司法制度的新紀元,該法庭以關心、愛護并矯治失足少年為宗旨.然而,隨著少年暴力犯罪率的增長,嚴厲懲罰犯罪少年的呼聲越來越高,少年案件訴訟"成人化"的特征越來越明顯,撤銷少年法庭的呼聲也出現了,并且該呼聲越來越高.但同時,少年法庭的支持者也大有人在,他們主張應該對少年法庭保留與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