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東盟的成立不僅源于東南亞各國應對冷戰時期美蘇之間的激烈博弈,而且源于各國之間存在著嚴重的領土主權爭端。東盟自成立以來,通過了一系列關于應對各成員國領土主權爭端的政策文件,并提出了相應的組織程序和運行規范。然而,迄今為止,東盟各成員國或者沒有啟動過東盟管理和解決爭端機制,或者未批準有可能對自己具有強制力的文件。東盟成員國在維持地區安全局勢總體穩定的情況下,通過多年的雙邊外交談判,或者通過訴諸東盟外爭端解決機制,特別是國際法院,解決了相互間的領土主權爭端。東盟管理和解決爭端機制存在著啟動難、專業性弱、程序煩、決策政治性強和無執行力等缺點,無法得到東盟成員國的重視和尊重。東盟爭端管理機制在南海問題上的適用性不強,但中國需要借鑒和利用東盟國家關于管理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爭端的經驗和教訓,在南海領土主權爭端中獲得更多的話語權,爭取對自己有利的和平環境。